为确保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阶段取得实效,近日,丰城市组织专门人员就该市2007年1月1日以后所有竣工、在建的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以项目决策、规划审批、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实施等方面进行了督查。对建设项目的单位是否进行公开招投标、招标书是否按照程序经过项目审批机关或行政监督部门依法批准、招标文件是否严谨公平、是否设定不合理评分办法等手段排斥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是否存在以持靠、借用资质、伪造业绩、相互串通等手段进行围标、串标等行为进行了认真地检查,采取实地查看、暗访的形式抽查已竣工或在建的工程建设项目,查看是否按照项目法人制、施工许可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规定进行实施和管理,重点检查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施工、监理企业中标后转包、违法分包行为;财务管理是否规范,是否滞留、挤占、挪用建设资金等行为。并认真查阅有关会议记录本和各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出台的规范文件。(丰城市纪委 吴国辉 罗建奎 袁雪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