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9日中国共产党宜春市第五次代表大会通过)
中国共产党宜春市第五次代表大会经过认真审议,批准了中共宜春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大会充分肯定中共宜春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
大会认为,市第四次党代会以来,面对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在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大局忠诚履职尽责,全面落实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统筹做好查办案件“前后半篇文章”,不断净化修复政治生态,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充分彰显,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大会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清廉宜春建设,推动形成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锲而不舍治“四风”树新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弘扬严实深细工作作风,锻造高素质专业化队伍,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在新征程上奋力建设江西综合实力强市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