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反腐倡廉应筑牢“三大防线”
——《落马“县官”》警示教育片观后感
5 月25日 ,参加单位统一的反腐倡廉教育活动,观看《“落马”的县官》警示教育片,8位曾经的“县官”先后“落马”,沦为“阶下囚”,他们在位时的任作非为,被捕后的涕泪忏悔,形成了鲜明对照。深刻思考他们的犯案历程,不难发现,他们犯罪有着三点共性:
一是放松了思想教育,党纪法纪观念淡薄,理想信念丧失。 8 位县官位至县长、县委书记,甚至是副厅级,他们的能力突出,政绩曾经显赫,然而他们的思想境界却没有随着党和人民赋予权力的增大而提高,反之,思想观念、理想信念发生了严重偏差,德兴市委书记徐跃进在忏悔中谈到:“人生一回不容易,既要轰轰烈烈成就事业,又要和和美美享受生活”,正是在这种扭曲的人生观指导下,他认为“收受老板钱款是普遍现象、大众行为;收受干部礼金是正常人情往来。”将享受生活与贪污违纪混为一谈。九江浔阳区委书记付云生反思自己的犯罪,归结为“55岁现象”,“总想在退休前捞点什么”。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完全抛之脑后,代之而来的是严重的失衡感、失落感和焦虑感。这种种,充分表明,具有这些危险思想,他们不犯罪是偶然,犯罪则是必然。
二是权力过于集中,作风霸道,独断专行。 8 位县官,曾是一方父母官,掌管着大权,也正是由于权力过于集中,造就他们飘飘然的思想,说一不二的性格,其霸气与独断从其日常行为中足可窥见一斑,一声招呼,可以更改工程合同;一声招呼,可以弃国家人民利益慷个人之慨。一个正常的不同意见,则可以强迫县长当即调整副县长分工,甚至是,谁不听话,谁就受到排挤;谁想来投资,谁就要“进贡”。这是多么可怕的“县官”作风、霸道作风,长此以往,不出事、不倒台才怪。
三是早期监督制约不足,难以有效监控,及时约束。 8 位县官,犯罪历时多年,如果在他们犯罪之初,或是在他们做出错误决策之时,能够有强有力的监控措施来控制和预防,敲响警钟,提出警告,作出处理,也许,会让他们幡然醒悟,尽早回头,然而,由于县官权力过于集中,由于传统的“好人主义”,由于现有监管措施在执行中不能落实到位,让他们顺利冲破了一道道本应设有的关卡,滑向了犯罪的深渊。
8 位县官及那些未拍进警示片官员们的落马,给了我们每一名共产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提出了警醒,对我们进一步深化反腐败倡廉工作予以三个深刻启示:
启示之一: 任何时候都要加强思想教育不放松,筑牢干部抵御腐败的思想防线。 党员领导干部腐化堕落,首先从思想上的腐化堕落开始。思想观念被各种享乐主义、奢靡生活方式所主导、占据,必然是不思进取,一心向“钱”看,将人民与责任弃之一边,置责任与法律不顾。思想道德、理想信念建设是反腐倡廉的第一道天然防线。加强思想道德教育,需要组织和干部个人共同努力。一方面,组织上要将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摆在重要位置,纳入议事日程,常抓不懈,要推动建立领导干部思想政治教育长效机制,全面落实中心组理论学习、普法考试、民主生活会等制度,深入持久地开展各种主题教育活动,定期举办县官思想作风建设班、廉政建设培训班,并确保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另一方面,每名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注重个人修养建设,把学习作为一种习惯、一种生活方式,争当学习型干部,坚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及政策,学习法律法规,不断加强个人修养水平,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及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培养高尚的情趣,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自觉抵制各种不良思想。
启示之二: 任何时候都要抓住制度建设不放松,筑牢组织反腐倡廉的制度防线。 技防远胜于人防。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又是一个长远的课题,健全的制度是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建设的基石。应该说,随着反腐倡廉的深入,我们各级组织、各种岗位的制度防范措施十分健全,然而,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落实不到到位的情况,还存在制度建设发展、完善的课题,如,在对县官权力制约上,就迫切需要进一步健全相关权力约束机制,并抓好这些机制的落实,决不能让县官脱离组织监管,使其权力过于集中,甚至到了无人敢言的地步,这也是未来加强“县官”管理、值得探索和实践的一个新课题。
启示之三: 任何时候都要提倡党内外监督不放松,筑牢群众反腐倡廉的监督防线。 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社会监督作用,弘扬正气,鼓励和支持干部、群众对领导干部、领导班子进行有效监督,及时纠正不足。我们看到,随着政务公开、信访渠道畅通以及媒体报道的开放,群众对党员领导廉洁自律监督日益加深和扩大,作用不断突出。要积极保持这种良好势头,进一步扩大被监督范围,进一步通畅群众监督举报渠道,进一步鼓励全民加入到社会监督体系,将政府工作、干部政务行为全部置于有效监管之下,自我警醒,自我加压,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人民。
8 位县官的落马,教训极为深刻,带给我们的启示也是深远的,愿我们每一个人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宜春市妇联 欧阳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