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决策部署,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锐意进取、敢于担当,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提供了坚强保障。为充分展示全省各地纪检监察工作成果,以良好精神风貌迎接省纪委十四届四次全会召开,省纪委监委网站开设“设区市亮点工作巡礼”专栏,陆续刊发各地的亮点和特色工作专稿。
“陈云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毫无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执法犯法,充当黑社会‘保护伞’……”近日,宜春市铜鼓县政府原副县长、县公安局原局长陈云南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2018年,宜春市委坚决贯彻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务实的工作举措,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现良好开局。宜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监委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政治担当,共立案查处党员干部和其他公职人员涉黑涉恶及充当“保护伞”问题31起,处理23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0人,留置6人;对2名原县公安局长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形成了震慑,赢得了民心。
聚焦思想认识问题,提高站位,主动作为
图为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孙新阳在宜调研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之初,一些干部存在模糊认识,有的地方和党员领导干部认为无黑可扫、无恶可除,怕影响当地形象和发展;有的政法机关和干警不愿扫、不敢扫,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认为与己无关,等靠要、消极应付,等等。关键时刻,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孙新阳等领导赴宜春调研督导,强调要统一思想、下定决心、狠出重拳、务求战果。根据省纪委监委领导指示要求,市委及时召开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共识,并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提高站位,主动作为。
把扫黑除恶与巡察结合起来,是该市挖“伞”打“伞”的先手棋。去年4月,该市首次对全市公安系统开展提级交叉巡察,发现问题1099个,线索270条,有一批是有黑不打、有恶不除,放纵、包庇甚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线索,其中发现铜鼓县公安局在专项斗争中履责不力等问题,市委高度重视,立即研究决定对县公安局局长、政委同时免职调离。
工作中,该市注重找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基层“拍蝇”的结合点,深挖细查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556起,处理2251人,给予纪律处分606人。奉新县纪委监委通过群众举报,发现宋埠镇某村支书邓某某涉嫌敲诈勒索团伙案和侵占挪用问题,果断与公安机关同步立案,既查处了其阻工扰工、敲诈勒索等涉恶行为,又查处了其侵占、挪用村集体资金45万元的腐败问题。去年12月,给予邓某某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不仅如此,该市还把扫黑除恶与干部作风整治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作为全市干部作风集中整治10个重点之一,聚焦“怕、慢、假、庸、散”等顽症,紧盯交通运输、矿产资源、工程建设等重点行业,发挥纪委监委、媒体、群众监督作用。去年8月,市纪委监委在暗访中发现,市车管所“黄牛”泛滥,内外勾结强揽业务、欺行霸市,媒体曝光后,群众反应强烈,通过部署“打黄牛、挖内鬼”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市公安局打掉“黄牛”团伙2个12人,挖出内外勾结的市车管所民警、协警11名。
聚焦工作推进问题,强化措施,务求实效
图为宜春召开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
为解决责任传导不够问题,市纪委监委、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先后深入县(市、区)督导11次,推动公安机关对11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立案,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15个、恶势力犯罪团伙56起。通过约谈县(市、区)党委、纪委监委,推动挖出高安治超站充当“保护伞”长达6年之久的公职人员9人,留置2人,敦促7人投案自首;推动靖安县查处了“套路贷”涉恶团伙案件,抓获团伙成员9人;推动明月山管委会查处了长期盘踞在温汤镇阻工扰工、强揽工程的涉恶团伙,抓获团伙成员7人。
针对线索质量不高问题,该市纪委监委全面施行“一条主线、三条支线”工作机制,做到“四个搞清楚”:即搞清楚主犯和团伙的“成长轨迹”,搞清楚团伙骨干成员历次涉案未深究的原因,搞清楚涉案财产“非法”变“合法”的手段,搞清楚涉案人员与公职人员的不正当经济往来。通过对宜丰有关案件30多本卷宗分析研判,挖出重罪轻罚、降格处理等有价值线索11条。
作为惩治涉黑涉恶腐败、打击“保护伞”主力军,该市纪委监委成立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建立了班子成员联点包案制度。主动对接政法机关,督促涉黑案件“三长”签字背书,落实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双向互移机制、举报奖励制度,建立每周工作例会制度、案件信息实时通报制度,市纪委监委和市委政法委经常会商,提高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工作的整体性、协同性。
聚焦“保护伞”问题,稳中求进,扩大战果
图为宜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王玮现场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针对少数同志贪大求全、方向跑偏、打“保护伞”效果不明显的问题,该市纪委监委及时提出“三把握、一确保”:
把握方向。以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为主攻方向,对铜鼓和宜丰两起典型涉黑案件,市纪委监委成立专案组同步介入,提级办理,已对铜鼓县、宜丰县公安局原局长采取留置措施。
把握节奏。坚持稳中求进,“一案三查”,分步推进,在宜丰县涉黑案件中,先抓住拔“伞”这个关键,果断对涉案金额不大但线索较多的“保护伞”,采取留置措施;紧接着对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重点核查;下一步还将就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失职渎职问题,深究有关党委和职能部门责任。
把握政策。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打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在铜鼓县涉黑案件中,考虑涉案人员众多,采取自查自纠政策,由县委书记动员,有19人主动交待违纪事实,其中县级干部2人、县公安局班子成员4人。
确保安全。把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各项要求,落实到工作每一环节。
“下一步,我们将更加有效地发挥纪委监委职能优势,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坚决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宜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点评】
以斗争精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宜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王玮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宜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两个维护”,坚持问题导向,协调各方力量,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督促政法机关扫黑除恶,又紧盯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我们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保持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的新要求,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实的工作举措,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汲取斗争力量。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全面从严治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放在最突出、最优先的位置,紧盯涉黑涉恶案件,排除一切干扰,一律深挖背后腐败问题,一律严查“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严查说情和包庇者。对本辖区有影响、有阻力的重要案件,班子成员要联点包案、精心组织、直接指挥;对工作不力,态度消极,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要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追责问责、督促整改。
讲究斗争策略。打蛇打七寸,挖树先挖根。要把工作重心放在深挖彻查“保护伞”上,狠抓线索,认真落实“一条主线、三条支线”机制,深入分析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的特点和成因,从中找出有价值、可查性强的线索。狠抓办案,对涉黑涉恶重点人员专门讯问、逐一提审,对重要线索循线深挖、逐一见底。狠抓协同,凡是公安机关查处的涉黑案件,纪检监察必须主动介入;凡是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深度交织的复杂案件,必须交叉办案、同步立案、同步调查。
增强斗争本领。“保护伞”案件调查取证涉及范围广、人员多、链条长、法律要件要求高,不仅要有碰硬的决心,更要有攻坚的本领。要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综合考虑主观故意、性质情节、后果影响、认错悔错态度等情况,依纪依法打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确保查得清、定得准、诉得出、判得了,不能为了虚报成绩凑数,不能以金钱交易数额大小、官职大小为唯一标准,不能把一般腐败案件定为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