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宜春各地在行动】(五) -九游会真人

来源:宜春市纪委市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04-24 08:18:34

      编者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把“打伞破网”工作摆在最突出、最优先的位置强力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总结工作经验,发现解决问题,提高斗争策略,掀起更大攻势,“廉洁宜春”开设“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宜春各地在行动”专栏,全面展示各地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打伞破网”的工作进展情况。敬请关注!


奉新

图为奉新县纪委监委干部走近基层一线,深挖细查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奉新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部署要求,主动担当作为,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截至4月20日,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3人,其中涉黑涉恶腐败问题2人,“保护伞”问题1人。对工作推进不力4人严肃问责。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4月14日,县纪委监委迅速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中央、省、市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


二是加强协调配合。主动与政法机关和组织、公安等部门联系沟通,建立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调配合的有效机制,摸排线索,进行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对党员干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第一时间按照管理权限移交,形成齐抓共管、同向发力、共同推进的扫黑除恶工作合力。


三是畅通信访渠道。县纪委信访室开设“涉黑涉恶腐败举报专线”,发布奉新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告,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等,畅通举报渠道。同时,积极引导广大群众依法依规分级信访,实名举报。


四是从严执纪监督。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纳入执纪监督重要内容,对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对在专项斗争工作中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得不到解决的单位和部门,实行责任倒查,坚决追责问责,绝不姑息迁就。(奉新县纪委监委)


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图为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对口联系单位联席会议现场

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切实扛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责任,不断强化政治担当,主动靠前监督,严肃执纪问责,深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更大成效。


一是强担当。督促各监督单位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督导江西工作动员会等相关会议精神,并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是勤监督。紧盯民政、司法、信访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召开联席会议的形式,加强日常工作调度。4月18日,针对中央扫黑除恶专项督导和省委第二轮督导反馈的有关问题整改,召开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对口联系单位联席会,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就当前单位扫黑除恶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重点分析研判各单位职责范围内是否存在“黑恶乱”问题,并提出推进制定治理“黑恶乱”问题的具体措施,从源头上铲除滋生“黑恶乱”问题土壤。


三是严问责。对扫黑除恶领域履职不力的干部严肃追责问责。针对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下沉我市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发现的有关工作人员履职不力问题,对1名直接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并在各对口监督单位联席会上进行通报,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引以为戒,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并结合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工作通报对接会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落实整改。(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

图为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与水利局扫黑办人员共同摸排线索


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结合驻在单位行业特点,认真分析水利行业容易出现的风险点,积极推动驻在单位党组切实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协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一是传导压力。4月15日,督促驻在单位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水利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传达学习近期上级有关扫黑除恶会议精神,就下一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部署研究。对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情况、干部职工参股水利工程情况、近3年来信访件处理情况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梳理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清理。


二是压实责任。督促驻在单位党组履行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针对省委第八督导组反馈指出的问题,纪检监察组对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局扫黑办主任进行提醒谈话,向驻在单位党组下发整改意见书,提出意见建议5条。督促健全工作机制,按照《江西省水利厅等九部门关于开展河道采砂联合整治行动的通知》,结合全市实际,积极推动市水利局制定《2019年宜春市水利系统河湖卫士监督执法工作方案及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江西省水利厅等九部门关于开展河道采砂联合整治行动的通知》,发挥监管执法合力。


三是核查线索。按照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扫黑除恶线索登记台账和线索流转处置台账,积极开展线索摸排工作,每月25日前收集相关涉黑涉恶线索和证据,并及时上报省水利厅和市扫黑办。截止目前,市水利局扫黑办对收集的30条线索和13件信访问题,已完成再复核清零工作。(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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