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4月22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创新笔谈”专栏,聚焦宜春市纪委监委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的新实践、新探索——《提级交叉办案深挖涉黑涉恶“保护伞”》。今予转载,与大家分享、学习。
作者:王玮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江西省宜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通过创新提级交叉办案等机制,查办了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全市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27个,其中“保护伞”问题58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5人,组织处理5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对3名县公安局长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扫黑除恶要与反腐败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宜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为主攻方向,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放在最突出、最优先位置,紧盯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工作推动不力等三类问题,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严肃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
宜春市通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干部作风整治等,及时发现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市纪委监委创新提级交叉办案机制,对公安机关已侦办定性的涉黑案件和重要线索,采取市纪委监委上提一级、县市区纪委监委抽调精干力量交叉查办的方式开展工作。
对每一起提级交叉查办的涉黑案件,由市纪委监委相关联点包案领导统一调度指挥,成立工作专班,市纪委监委1名室主任或副主任担任专班负责人,负责工作统筹协调、把握查办进度、把关查办质量等。坚持“一案三查”,分步推进——先抓住“打伞”这个关键,果断采取措施;接着对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进行重点核查;第三步,就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失职渎职问题,深究相关党委和职能部门责任。在案件查办过程中,需要公安机关同步交叉侦办的,及时与市扫黑办沟通,协调公安机关提级交叉侦办,形成“双交叉”的工作合力。
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复杂敏感,加大查办力度,还必须正确把握政策,坚持实事求是,精准稳妥处置。宜春市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法院等相关业务部门抽调熟悉法律政策、办案经验丰富的骨干力量,组建全市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政策指导组,为提级交叉工作专班提供线索研判、政策运用、审查调查、证据收集等方面的政策咨询及业务指导。在指导时,注重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严格区分违纪与违法、罪与非罪的界限,不以金钱交易数额大小、官职大小为唯一标准,不把一般腐败案件定为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防止简单化、“一刀切”,确保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经得起历史检验。
(作者王玮系江西省宜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